关于评选我校先进女教职工的通知

来源: 校工会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19

校属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凝聚巾帼力量,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23年度先进女教职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社会责任感强,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

(三)勇挑重担、奋发有为、与时俱进,创先争优,事迹感人,在广大女教职工中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注重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女教职工中推荐,处级女干部推荐人数不超过全校评选总数的15%。

名额分配

先进女教职工评选二级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女教职工人数在30人以(含30人)评选1女教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评选2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比例,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综合平时表现,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评选推荐,保证评选质量。

(二)被推荐人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文字精练,事迹突出,800字以内,不另附事迹材料。

(三)各单位将推荐表及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2718:00前,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楼023室),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校工会。

联系人:宁海燕   联系电话:8762621

 

附件1.先进女教职工推荐表

2.先进女教职工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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