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新疆农业大学基层工会工作专项经费

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更好的体现工会经费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切实管好、用好基层工会经费,规范工会财务行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经费来源

基层工会工作专项经费由校工会经费列支。

划拨标准

按照自治区新工财[2016]3文件精神,由校工会根据各基层工会工作实际以及教职工数量(以上年底统计数据为主),按照在编在岗及社会公开招聘人数人均100元/年的标准核算

三、使用原则

基层工会工作专项经费必须严格执行《工会法》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校党委九项规定遵守财务纪律,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广大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难事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

四、支出范围

   (一)个必访。教职工遇到生(生育病(工伤、重大伤病、住院)困(一般困难)(灾难)、丧(去世退(退休情况和问题,基层工会要做到六个必访把关怀和温暖送到,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

(二)特殊困难当教职工本人和家庭发生特殊困难,基层工会应予以慰问并给予适当困难补助。发放手续必须完备。

五、管理和使用要求

(一)基层工会工作专项经费由校工会各基层工会核算后,校工会财务帐户中设立各基层工会分账户

(二)基层工会工作专项经费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管理),基层工会协助管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基层工会主席对本单位使用工会工作专项经费的范围、金额以及费用票据等进行把关和审核。一次性开支在300元(含300)以内,由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审批;支出301-1000元的,由基层工会填写工会专项经费审批表(见附件)请示校工会,准许后,方可支出使用。

(三)基层工会工作专项经费支出按财务制度有关要求办理,严格项目支出,票证规范,手续清楚。

(四)每月15日-20日期间,基层工会主席或负责财务人员携带有关基层工会经费票据,到校工会办理报销业务。

(五)发票抬头:中国教育工会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中国教育工会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7522日

附件

工会专项经费审批表

单位                           日期              

支出金额

 

支出日期

 

工会经费

支出事由

(超过300元)

 

 

 

 

基层工会主席

          

 

 

 

党政领导(签字公章)

         

校工会意见

 

 

工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