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会新疆农业大学大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 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2-12-11浏览次数:253

教育工会新疆农业大学大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工会“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大社会职能,特制定本职责:

1、 组织领导各学院、部门工会贯彻实施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工作部署,帮助各学院、部门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

2、 采取适合工会特点的方法,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教职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科学技术和其他文化知识,全面提高教职工素质。

3 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行政关于学校规划和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和规定的制定,并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学校领导进行协商、研究和决定。

4 组织教职工开展“三育人”及“树、创、献”活动,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思想,做好“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三育人先进个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等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教学、科研两个中心服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做贡献。

5 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并负责处理教代会日常事务,指导各学院、部门工会开好二级教代会。

6 维护教职工的学习权利,积极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7、协调和督促学校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和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开展教职工的互帮互助活动,做好特困、患病教职工的送温暖活动。

8、加强工会各级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提高工会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

10、加强教职工活动阵地建设,办好教工俱乐部和“教工之家”,为师生提供活动场所和热情周到的服务。

11、领导和指导女教职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